盡管區塊鏈在個人信息保護領域有重大應用前景,但其技術架構與個人信息保護規范存在內生沖突。這體現在區塊鏈不可篡改性與個人信息刪除、更正的沖突,區塊鏈信息透明與個人信息保密規范的沖突,區塊鏈完整性與個人信息目的限制、數據最小化的沖突,區塊鏈分布式架構與個人信息中心化責任體系的沖突。考慮到個人信息法益的特殊屬性,需要采用“利益平衡”的立場來選擇區塊鏈與個人信息保護規范銜接的路徑。這就要求依據“相對刪除論”判斷個人信息刪除、依據“去標識化”評價個人信息保密、采用“場景化解釋”分析數據收集的目的、采用“實質控制論”劃定責任主體范圍。依據上述路徑,在制度上明確個人信息區塊鏈應用必須遵循的脫鏈存儲與密鑰刪除、非明文存儲與承諾模式、許可區塊鏈與輕量級節點、區塊鏈修剪與零知識證明的技術架構,由此實現區塊鏈與個人信息保護法律規范的有效銜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