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重點六個“一律”確保集中清理工作如期完成
司法部清理“奇葩”證明出重拳有硬招
□ 本報記者 蔡長春
為何要持續開展證明事項的清理工作?此次專項清理的重點是什么,都有哪些硬招?司法部作為此次清理事項的牽頭部門,有哪些具體的工作安排?
6月29日上午,國新辦舉行介紹證明事項清理等方面情況新聞發布會。對于上述群眾比較關注的問題,司法部部長傅政華和司法部政府法制協調司司長趙振華回答了記者提問。
持續深入開展證明事項清理工作
近年來,各地積極響應黨中央和國務院“放管服”改革號召,持續對“奇葩”證明、循環證明、重復證明進行清理,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那么,既然有些地方和部門已經開展了證明事項的清理工作,為何還要再組織開展一次證明事項的專項清理,是否因為之前的清理工作不夠徹底?有記者提出了這個疑問。
“根據黨中央和國務院的統一部署和要求,司法部專門組織各地區、各部門開展此次證明事項的集中清理工作,這是一個逐步深化和漸進的過程。這次推動,是在原有基礎上進一步的深化。”傅政華回答說。
在實踐中經常出現甲部門已經取消了這項證明,但是乙部門還要這項證明,當事人的事情就沒辦法進行下去,遇到這種情況該怎么辦?
傅政華說,取消證明事項,目的在于方便企業和群眾辦事創業,政府部門不僅要簡政放權、優化服務,而且要堅持“放管服”結合,需要從兩個方面做好工作。
據介紹,首先是從“要”的方面入手,加強源頭清理,即從需求側入手,圍繞部門要證明加強源頭控制。通過改革推進部門“不能要、不再要證明”,只有部門不再要證明了,群眾才不會再去開那些證明,也才能從根子上解決問題。在清理過程中,要堅持的原則就是“誰設定、誰清理、誰主管、誰負責”。
“其次是防止‘斷鏈’,加強后續管理。一個證明往往是企業和群眾辦事鏈條當中的一個環節,取消這個環節,不能造成整個辦事鏈條的斷鏈,事情不能辦不成,所以必須在取消證明的同時明確后續的辦理辦法!备嫡A說,“要防止出現漏洞,使群眾辦事能夠更加便利、更加順暢。取消證明以后,可以通過內部核查、部門之間的信息共享、書面告知承諾等方式加強后續管理,這樣既可以優化服務,又可以跟上監管!
有記者問,針對港澳臺和涉外的工作里面還有哪些需要清理的證明事項,針對這項工作下一步有什么計劃?
“對港澳臺和內地的政策要求是完全一樣的,都是努力減少證明,努力為申請企業和申請人提供更多的方便。我們會更多地考慮為港澳臺同胞的經商、求學和創業提供更多的方便,創造更好的條件。”傅政華回答說。
瞄準三大重點 堅持六個“一律”
“針對企業和群眾反映強烈的‘奇葩’‘煩民’證明問題,這次專項清理的重點是什么?為確保清理工作取得預期效果,都有哪些硬招?”有記者問。
“這次專項清理工作有三個重點。”對此,傅政華回答說,“首先是國務院部門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設定的證明事項。初步統計,現在有效的部門規章是2700多部,規范性文件的數量更多,其中一些部門的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在沒有法律和行政法規規定的情況下,設定了證明事項,或者在法定證明事項之外增加了證明材料,這些都與立法法及‘放管服’改革的精神相違背。由于地方無權清理這些事項,所以需要由制定部門予以清理!
其次是地方政府部門和有關機構設定的,或者增加的證明事項,有關部門和機構在辦理群眾和企業申請許可、登記、社會保障事項時,擅自增加證明事項,要求申請人出具與其單位簽字或者蓋章的證明材料,或者提高證明要求,這些都給群眾和企業帶來了麻煩,都是反映最多的問題,地方做過清理,但這些清理仍然不徹底,還沒有達到讓群眾滿意的程度。
最后是法律和行政法規設定,但是可以被替代的證明事項,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可以通過法定證照、書面告知承諾、政府部門內部核查和部門間核查、網絡核驗、合同憑證等辦理的,能被其他材料涵蓋或者替代的,開具單位無法調查核實的,以及不適應形勢需要的,需要由地方和部門提出取消的建議,并且通過修改法律、行政法規予以取消。
傅政華進一步表示,關于硬招,這次的集中清理提出了六個“一律”,即:凡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一律取消,能通過個人現有證照來證明的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請人書面承諾方式解決的一律取消,能被其他材料涵蓋或替代的一律取消,能通過網絡核驗的一律取消,開具單位無法調查核實的證明一律取消。
“對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設定的證明事項,可以直接取消的要作出決定,立即停止執行,同步啟動修改和廢止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程序。對應當取消但是立即取消存在困難的,應當采取必要措施,但是要確保最遲在2018年年底前取消。”傅政華補充說。
“司法部作為本次清理事項的牽頭部門,下一步有哪些具體的工作安排?”又有記者提問。
趙振華回答說,這次清理工作,國務院要求由司法部來牽頭組織,作為牽頭部門,司法部的主要工作職責是組織、實施、督促、檢查、指導,同時在清理過程當中及時總結經驗,把地方清理證明當中的一些好做法、好制度在全國進行推廣。
“由于這次清理涉及到國家層面、地方層面,還涉及到現有的法律法規的規定,所以司法部準備分三步來實施!壁w振華解釋說,“第一步,爭取盡快把第一批部門設定的20多項部門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設定的、在地方實施的一些重點事項取消掉;第二步,國務院部門或地方自己設定的證明事項,讓其列清單,凡在法律法規之外自己定的,一律取消;第三步,確實是國家層面的法律行政法規設定的,地方無權清理、部門也無權清理的,要求所有地方和部門在今年9月底前提出意見建議匯總到司法部,司法部進行集中研究,對確實可以取消的走法律程序,該修改法律的按法定程序走,該修改行政法規的由國務院決定。”
此外,司法部還準備大力探索告知承諾制,先試點,再全面推行;加強工作的督促檢查,按照時間,催促地方和部門在2018年底前全部完成;并及時總結各地區、各部門匯總的情況,向國務院報告。
證明事項清理要打好“組合拳”
有記者注意到,取消證明之后,肯定會方便民眾,但行政部門的監管責任越來越重,也可能會出現所謂的監管真空。為了防止出現這種監管真空,將采取哪些措施?
傅政華回答說,清理證明實際上是一個系統工程,需要打“組合拳”,有一系列的措施,不是一朝一夕、一時一刻就能完成的。
據傅政華介紹,清單管理要動態調整,各地區、各部門要及時公布取消和保留證明事項的清單,防止被取消的證明死灰復燃。要真正實現信息共享、互聯互通,打破部門之間、地方之間的“信息孤島”,做到“讓信息多跑路,讓群眾少跑腿”,鏟除“煩民”證明滋生的土壤。
傅政華舉例說,自2013年以來,我們在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方面做了一些探索,司法部同公安部、教育部建立了學歷、戶籍統一核驗的工作機制,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交畢業證書、戶籍證明之外的其他證明材料,在這個過程中也實行了告知承諾制,大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減少了申請人的麻煩。去年有將近65萬人報名,今年報名和去年基本持平,由當事人提供證明轉變為由政府內部統一核驗。
對實際管理效用不大、能夠納入信用管理信息體系的,或者通過事中事后監管進行管理的證明事項,傅政華認為,可以通過大力推行告知承諾制,由政府告知標準要求,由申請人提交書面承諾,相關的職能部門加強事中事后的監管;對已經取消和保留的證明事項,行政機關應及時通過互聯網等多種形式向社會公布目錄,做好宣傳和解讀工作,公布新的辦事指南,保持平穩過渡,防止出現管理和服務的真空。
傅政華說,前不久,他到上海專門做了關于告知承諾制的調研和學習,在上海浦東新區的辦事大廳看到一種非常繁忙的景象,“他們所辦理的事項不少都采取企業和個人申請告知承諾的辦法,每年的辦事量將近40萬,這么大的量,為什么能夠受到群眾如此歡迎而沒有意見?我和當時辦事的群眾、服務人員和干部進行了交流,大家都對這樣的方法非常認可,所以我覺得我們要不斷地摸索、不斷地創新。我們國家現在類似于告知承諾這樣的制度,已經在很多省市鋪開、試點,我們將進一步關注、進一步探索,把告知承諾制作為我們取消證明過程當中的一個重要創新措施”。
傅政華還提出,上級行政機關要對“減證便民”加強督促檢查,對下級行政機關違法增加的證明事項、證明材料,提高證明要求等問題進行及時糾正。
“最近我們還專門在研究‘減證便民’工作,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不僅要有部署,更重要的是要按照習近平總書記特別強調的‘一分部署、九分落實’來貫徹落實!备嫡A說,“在落實過程中要充分體現人民當家作主,體現人民的監督,司法部初步考慮準備在中國法律服務網上專門設立人民監督平臺,請大家監督,請群眾批評,通過這樣的方式,來推動‘放管服’改革的深入,推動‘減證便民’落到實處。”
本報北京6月29日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