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死“私家偵探” 男子獲刑十年
庭上辯稱只踢了幾腳 終被認定故意傷害罪
因發現自己遭人監視,經營一家中醫門診部的趙某指使手下人將調查員黃某某抓住,帶至門診部院內拳打腳踢,后開車將人拉到醫院門口扔下車逃跑,導致對方肝臟破裂,致失血性休克死亡。北京晨報記者昨天獲悉,趙某等三人已因故意傷害罪獲刑,潛逃十多年的同案犯黃某日前在北京市二中院獲刑,法院以相同罪名判處黃某有期徒刑10年。
打死調查員后逃匿十多年
今年37歲的黃某初中文化,2003年來京后經人介紹給經營一家中醫門診部的趙某開車。被害人黃某某是北京一家商務咨詢公司的調查員。
法院查明,2003年12月13日18時許,被告人黃某及楊某、于某在本市東城區其老板趙某(已判刑)開辦的某中醫門診部門前,因多次發現黃某某等人對趙某及該門診部使用照相機、望遠鏡等工具進行監視后,遂將黃某某抓住并在趙某的指使下,在該門診部院內對其拳打腳踢,造成對方肝臟破裂等,致創傷失血性休克死亡。事發后,黃某潛逃。
2017年8月22日,黃某在哈爾濱市被抓獲歸案。此前,楊某、趙某和于某因故意傷害罪已分別被判處無期徒刑、有期徒刑7年和11年。
據了解,趙某曾與一家止脫生發制藥廠簽訂銷售合同,后對方認為趙某在代理產品期間做廣告夸大了治療效果導致經濟受損,雙方因此產生了矛盾。該制藥廠老板的弟弟韓某表示,因趙某威脅稱自己是黑社會的人,他們就想找私家偵探調查對方的社會背景。此后,韓某與黃某某個人簽訂委托協議書,約定以6000元費用調查趙某的住址、公司注冊地及對方的財產情況,并先期預付了2000元。案發前兩天,門診部的工作人員發現黃某某和同伴總在門口轉悠,門診部經理楊某還轟過他們。
將被害人棄在醫院門口
事發當天下午5點多,黃某某和同伴又來到門診部南側的停車處繼續觀察趙某的行蹤。沒過多久,幾個年輕男子沖著黃某某二人走去,他們認出其中一人正是趙某。明白自己盯梢被發現,二人想找地方躲藏起來,同伴趁機逃脫,黃某某則被抓著頭發,扭著胳膊推進門診部天井小院里。有證人聽到,院子里有人高聲問,“誰派你來的?你說不說。”然后就傳出來打人的聲音。
根據同案犯楊某的供述,黃某某被拽進店里后,遭到拳打腳踢和鐵管的毆打。“我看見他包內有照相機、望遠鏡和我們公司主要人員的資料,就問他干什么用,對方不說,我們就繼續在他身上亂打。”當晚7點多,一行人開車將奄奄一息的黃某某帶至北京醫院門口,從車上扔下人后,連夜開車逃到東北。此后,為逃避公安機關,黃某還辦了一個假身份證。2017年8月22日,黃某在哈爾濱落網。
辯稱只踢了被害人幾腳
庭審中,黃某辯稱他只是對著被害人臀部踢了幾腳。其辯護人表示,黃某參與毆打被害人時未使用鐵管,與被害人死亡沒有直接因果關系,系從犯。此外,黃某對被害人實施了救助行為,且積極賠償并得到被害人諒解。同時,被害人也存在過錯。據此,請求對黃某減輕處罰。
案件審理期間,黃某與被害人家屬達成民事調解協議,一次性賠償對方10萬元,家屬對黃某表示諒解,請求法院對其從輕或減輕處罰。
法院認為,本案同案犯供述、證人證言等能夠證實,黃某伙同他人對被害人上身、頭部等多處實施了拳打腳踢等暴力行為,黃某積極參與犯罪,并非從犯且應與其他同案犯共同對被害人的死亡負責。黃某等人將被害人毆打后丟棄于醫院門口,并非實施救助行為,主觀惡性大。黃某伙同他人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一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依法應予懲處。鑒于黃某積極賠償并取得諒解、被害人在案件起因上有一定責任等情節,依法對黃某從輕處罰。最終,一審判處黃某有期徒刑十年。
北京晨報記者 顏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