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北海關下屬的閘口海關此前從一臺灣男子行李中查獲了48件錢幣、郵品 萬學玲 攝
中新網珠海2月13日電 (鄧媛雯 萬學玲)拱北海關13日對外公布,經廣東省文物鑒定站最新鑒定結果,拱北海關下屬的閘口海關此前查獲的48件錢幣、郵品均為禁止或限制出境的一般文物。該案將移交緝私部門做進一步處理。
去年底,臺灣籍男子陳某經珠海拱北口岸“無申報通道”出境。海關關員從陳某攜帶的行李箱中發現一批錢幣和郵品。
經清點,共有45枚樣式不一的錢幣,有“咸豐元寶”、“開元通寶”等字樣,均用鑒定盒封裝。另有三份裝在透明塑料套里的舊信件、信封、明信片,看起來很有些年頭了。
經廣東省文物鑒定站鑒定,查獲的48件錢幣、郵品均為禁止或限制出境的一般文物。 萬學玲 攝
經廣東省文物鑒定站鑒定,上述45件古錢幣、民國錢幣為禁止出境的一般文物;信封、郵品等3件為限制出境的一般文物。
拱北海關提醒旅客,文物屬禁止、限制出境物品之列。旅客如攜帶、托運或郵寄文物(含已故現代著名書畫家的作品)出境,必須向海關申報,海關憑相關許可證明放行。
攜帶文物出境不向海關申報的,一經鑒定為禁止或限制出境的文物,海關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將予以沒收或進行處罰;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于依法沒收的文物,海關將定期移交文物管理部門處理。(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