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媒稱,蘋果5日阻止中國智能手機生產商小米將“Mi Pad”平板電腦在歐盟注冊為商標,因為這一名稱與蘋果的“iPad”過于相似。
據路透社盧森堡12月5日報道,歐盟普通法院(General Court)裁決,“Mi Pad”不應被注冊為商標,因為其與iPad的相似性可能令消費者混淆。
報道稱,小米的Mi Pad和蘋果的iPad均為平板電腦。
“Mi Pad較iPad開頭多出一個字母m,這樣的差異不足以抵消二者在視覺和發音上的高度相似性。”法院在聲明中稱。
據報道,小米可以在歐盟最高法院——歐盟法院就上述裁決提起上訴。
對此消息,小米方面6日向參考消息網-出海記記者表示:“我們正在關注此事并酌情考量各種選擇。不過目前沒有關于此事的進一步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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