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外交部發言人林劍主持例行記者會。

林劍主持外交部例行記者會
香港無線電視記者提問,近日有媒體稱,長和獲準出售巴拿馬運河港口以外的港口,請問中方有何評論?
“這一報道沒有根據。”林劍重申,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已經表示高度關注有關交易,將依法進行審查,交易各方不得采取任何方式規避審查,未獲批準前不得實施集中,否則將承擔法律責任。中國政府將依法堅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維護市場公平公正。
“企業的商業行為應遵守相關法律,不能損害國家利益。”林劍強調。
延伸閱讀
港媒再評李嘉誠賣港口:賣給美國無異于資敵和背叛
5月1日,針對長和港口交易,香港《大公報》網站發布題為《執迷不悟必將碰得頭破血流》的評論文章,全文如下:
長和出售港口事件,外交部和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先后發聲,表達了中央的強烈關切和嚴正警示。但長和卻對此充耳不聞,執迷不悟,如果決意一條路走到黑,最終結果必將會碰得頭破血流。

2024年8月28日,在巴拿馬首都巴拿馬城附近,一艘貨輪在巴拿馬運河上航行(無人機照片) 圖:新華社
3月初相關交易曝光后,政府和民眾均表達了強烈的關切和批評,指出交易會對國家安全和利益帶來嚴重威脅。但相關企業一方面利用公關手段散布煙霧彈混淆視聽,另一方面變換手法繼續推進與美方的交易,完全置國家安全和重大利益于不顧。
中央的態度自始至終都是非常清晰的。4月27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再度就交易表態,指出“交易各方不得采取任何方式規避審查,未獲批準前,不得實施集中,否則將承擔法律責任”;4月28日,外交部發言人表示高度關注相關交易,“希望有關各方謹慎行事”。
國家兩大部門集中表態,并作出“兩個不得”的明確指令,是前所未有的嚴重警示,話已講得夠清楚了!當前美國發動的關稅戰,是意圖扼殺中國發展的全方位戰爭,從某種意義上說中美兩國正處于你死我活的“戰爭狀態”,美國是我們最大的敵人,“它不是要我們的‘稅’,而是要我們的‘命’”。在此關鍵時刻,長和將戰略資源拱手相讓予美國財團,無異于資敵和背叛。環顧歷史和世界,沒有哪個地方會容忍此類行為!如果長和堅持一條路走到黑、不撞南墻不回頭,那么等待它的將是極其嚴重的后果。事實上,可用的法律不只是《反壟斷法》,必要時涉及國家安全的法律都是可以使用的。
中央港澳工作辦公室、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主任夏寶龍日前指出:“在大是大非面前,堅定地與國家站在一起,堅定地站在歷史正確的一邊,這是中國人應有的風骨和氣節。如果有人在關鍵時刻出賣國家利益、替敵人搖旗吶喊,香港同胞不答應,全國人民也不答應,絕不會有什么好下場,必將背負歷史的罵名。”
何去何從,長和應當作出明智的抉擇。
李嘉誠旗下公司回應巴拿馬港口爭議
4月9日晚間9時左右,作為長江和記實業有限公司(0001.HK,下稱“長和”)子公司的巴拿馬港口公司(PPC),正式出面回應其兩港口特許經營權問題。
巴拿馬港口公司方面此次回應共有十點內容,包括其與巴拿馬政府在合約、投資、稅務豁免、經濟貢獻等多個方面的關系。

長江和記出售港口爭議進程表
此次回應源于此前巴拿馬政府相關部門表示:長和在2021年續簽港口合約時違規。
《財經》于3月5日曾對此進行報道:巴拿馬港口公司在1997年取得巴拿馬政府授權25年,在當地經營巴拿馬巴爾博亞和克里斯托瓦爾兩個港口,并于2021年屆滿后自動續約25年。
前述一系列相關事態的出現,被普遍認為與近日長和方面出售相關資產有所關聯:3月4日晚間,長和方面發布的公告消息:將以228億美元向相關方出售其所擁有的一系列港口及相關業務。
前述《財經》報道此次交易將由兩部分組成:一、和記港口持有的巴拿馬港口公司90%股權(“巴拿馬交易”),該公司持有和營運巴拿馬巴爾博亞和克里斯托瓦爾兩個港口(“巴拿馬貨柜碼頭”);二、其附屬公司與相關公司持有的80%有效控制權益(“和記港口交易”),包括于23個國家43個港口擁有、運營、發展共199個泊位,連同所有和記港口的管理資源、營運業務、貨柜碼頭系統、信息科技及其他系統,以及其他涉及用于控制和運營有關港口的資產(“和記港口出售資產”)。
根據長和方面在港交所披露的“內幕消息”顯示:長和此次交易的具體過程,涉及其出售Hutchison Port Holdings S.a r.l.(HPHS)全部股份及Hutchison Port Group Holdings Limited(HPGHL)全部股份。正是HPHS及HPGHL合共持有長和方面于和記港口之全部80%的實際權益。
巴拿馬港口公司則是前述HPHS的子公司,因此也被稱為長和旗下子公司。
相關交易引發的巨大爭議已持續月余,目前并未傳出交易簽約信息,此前長和方面亦未進行任何回應。直到近日巴拿馬政府相關部門表示長和續簽港口合約時違規,被認為可能會嚴重拖延前述巴拿馬港口的交易進程。
4月9日晚間巴拿馬港口公司的回應,共涉及十點內容,包括其與巴拿馬政府在合約、投資、稅務豁免、經濟貢獻等多個方面的關系。該公司透露的相關內容及表達的觀點,可大致梳理如下:
2005年,巴拿馬港口公司與巴拿馬共和國自愿簽訂了特許經營合約的附加協議。巴拿馬港口公司承諾投資超過10億巴波亞幣(巴拿馬法定貨幣),并且為其在1997年接管巴爾博亞港和克里斯托瓦爾港之特許經營權時繼承的基礎設施,支付額外1.02億巴波亞幣。
在接管后,巴拿馬港口公司已投資超過16.95億巴波亞幣,這一數額超過原本特許經營合約要求的5000萬巴波亞幣投資金額,也超過附加協議中的10億巴波亞幣投資金額。相關投資于2020年獲巴拿馬共和國總審計長在歷時約四個月的徹底審計后確認。
“因此,任何關于巴拿馬港口公司應根據1997年簽訂的特許經營合約支付若干款項的言論,都必須包括相應已有效執行,并且通過法律批準的附加協議。”巴拿馬港口公司稱,“任何聲稱指巴拿馬港口公司未有向巴拿馬共和國支付約12億巴波亞幣,絕對是違反事實的謬論。”
巴拿馬港口公司還透露:其是巴拿馬共和國唯一一家當地政府持有股份的港口公司(10%股權)。在過往的28年中,其向巴拿馬共和國支付共1.26億巴波亞幣的股息;在特許經營期間,巴拿馬港口公司向巴拿馬共和國繳納了6.68億巴波亞幣。
“根據巴拿馬共和國總審計長,巴拿馬港口公司通過各項附加價值、間接效應、向巴拿馬共和國繳款,以及各項投資,為當地經濟貢獻逾59億巴波亞幣。”巴拿馬港口公司指出。
為提供佐證,巴拿馬港口公司還在此次回應中多次提及符合巴拿馬共和國審計署、巴拿馬海事管理局相關要求、合規的一系列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