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基礎與上層建筑是辯證統一的關系,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上層建筑對經濟基礎具有反作用。
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筑關系原理詳細介紹:
第一、經濟基礎是指由社會一定發展階段的生產力所決定的生產關系的總和,是構成一定社會的基礎;上層建筑是建立在經濟基礎之上的意識形態以及與其相適應的制度、組織和設施,在階級社會主要指政治法律制度和設施。
第二、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經濟基礎是上層建筑賴以產生、存在和發展的物質基礎;經濟基礎的性質決定上層建筑的性質,經濟基礎的變革必然引起上層建筑的變革,并決定著變革的方向。
第三、同時,上層建筑對經濟基礎具有反作用,集中表現在為自己的經濟基礎的形成和鞏固服務,確立或維護其在社會中的統治地位;這種反作用的后果可能有兩種:當上層建筑適合生產力發展要求的經濟基礎服務時,就成為推動社會發展的進步力量;反之,就起阻礙作用。
第四、在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筑的交互作用中,從根源和派生的關系上看,經濟基礎是原因,上層建筑是結果;但從具體歷史過程的復雜因果鏈條看,并不是只有經濟狀況才是原因,才是積極的,而其余一切都不過是消極的結果,這是在歸根到底不斷為自己開辟道路的經濟必然性的基礎上的互相作用。
第五、聯系實際: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筑的矛盾運動規律,是我國政治體制改革的理論基礎,只有運用這一規律,我們才能正確地認識我國政治體制改革的必然性及其實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