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賠員騙保并不構成挪用公款,但是構成了保險詐騙罪。理賠員需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挪用公款指的是當事人利用職務便利挪用單位的財物。更多關于理賠員騙保算是挪用公款嗎的相關知識,接下來法律快車小編就為您來解答這個疑惑。
一、理賠員騙保算是挪用公款嗎
理賠員騙保屬于保險詐騙,一般不屬于挪用公款。《刑法》第198條保險詐騙罪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保險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

二、保險詐騙罪的刑罰規定
根據刑法第198條的規定,犯保險詐騙罪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單位犯保險詐騙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保險詐騙罪的牽連犯
保險詐騙犯罪突出的特點就是其犯罪手段可能會觸犯其他罪名,構成另一獨立的犯罪,這種情況在刑法理論上稱之為牽連犯。所謂牽連犯,是指以實施某一犯罪為目的,其方法行為或結果行為有觸犯其他罪名的犯罪形態。它具備以下幾個特征:以實施一個犯罪為目的;有兩個以上的犯罪行為;數個行為之間具有牽連關系;數個行為必須觸犯不同的罪名,即一罪或數罪是他罪的方法或結果行為。如前所述,我國《刑法》第198條第1款用敘明罪狀的方式規定了保險詐騙罪的五種復行為方式。這些復行為中“騙取保險金”是保險詐騙罪的目的行為,在此之前的行為則就是本罪的方法行為,因此,在一定程度上說,本罪所列的幾種行為方式都有可能構成牽連犯。
任何犯罪行為都是會受到法律的嚴懲,切勿懷抱僥幸心理。以上內容就是法律快車小編為你整理的關于理賠員騙保算是挪用公款嗎的相關知識,希望在工作和學習中能夠幫助到您。如果您有其他問題感到疑惑,歡迎咨詢法律快車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