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多領域立法工作有望提速。3月4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召開首次新聞發布會,會上,大會新聞發言人張業遂介紹,依據初步安排,今年我國將制定或者修改20多部法律,包括民法典各分編、有關單行稅法等。相關部門還將做好授權決定和改革決定相關工作,加強備案審查制度和能力建設。與此同時,房地產稅、外國投資法立法也將實現新的突破。
嚴格法規保護生態環境
環境保護領域的立法尤為引人關注。張業遂指出,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每年都把加強環境保護和生態文明建設作為履職盡責的重點方向,在立法方面,堅持用最嚴格的法律制度保護生態環境,先后制定和修改環境保護法、大氣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環境保護法、環境保護稅法、野生動物保護法等六部重要法律,還及時地批準了氣候變化《巴黎協定》等有關條約,逐步構建起系統配套的環境保護的法律制度。
“而今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將繼續緊盯環保工作不放松,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修改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審議年度環境狀況和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報告,開展大氣污染防治法、海洋環境保護法執法檢查,努力為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提供堅實的法律保障”。張業遂表示。
據了解,近幾年來,為更嚴格保護生態環境,針對環境污染等行為的法規網越織越密。例如在2016年12月,《環境保護稅法》獲得表決通過,成為我國首部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單行稅法,其中明確實行環保費改稅,同時改變現行排污費按1:9進行央地分成的局面,擬將環保稅全部作為地方收入,中央就不再參與分成。北京公眾環境研究中心主任馬軍直言,上升到法律中,替代排污費的環保稅就會更加剛性,這將大大避免此前排污費落實到地方時,總在收與不收之間徘徊,強制性不夠高的局面。
房地產稅即將提交人大初審
另一個關注熱點是房地產稅立法,張業遂直言,這是黨中央提出的重要任務,由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和財政部牽頭組織起草,目前正在加快進行起草完善法律草案、重要問題的論證、內部征求意見等方面的工作,爭取早日完成提請常委會初次審議的準備工作。
實際上,制定房地產稅法去年就被列為人大立法計劃中的預備及研究論證項目,但至今未有實質性突破。去年12月,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等聯合發布的《中國住房發展報告2017-2018》也建議,近兩年全國住房市場總體穩中有升,為更好建設長效機制,建議今年將房產稅納入立法議程。
據了解,目前我國以房屋為征稅對象的稅種是房產稅,按房屋的計稅余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而房地產稅相較房產稅多了一個“地”字,意味著未來的持有稅征收對象不僅是房屋價值,還將包括房屋下的土地價值,是房地產稅收體系的綜合改革。“總體來說,一切與房地產經濟運動過程有直接關系的稅種都屬于房地產稅”,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研究員楊志勇表示,“包括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土地增值稅、契稅、耕地占用稅等”。
在楊志勇看來,房地產稅落地的最大阻礙是較高的稅負壓力,“僅是土地使用稅、增值稅等五項稅種,在我國稅收總額中的占比就達到了12%左右,再加上房地產相關的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對納稅人而言將是不小的負擔,如何實現普遍收稅、規避拖欠繳稅,將極大考驗稅務機關的執行力”。
外國投資法有望出臺
除了一攬子環保法立法計劃,在吸引外商投資方面,立法部門也有新的考量。張業遂介紹,為適應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的要求,全國人大常委會計劃將原來的“外資三法”整合,制定一部新的促進和保護外商投資的基礎性法律。有業內人士直言,現行外資三法都是改革開放初期制定的,遠遠不能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制定新法律法規正當其時。
“新的法律主要有幾點考慮,首先是堅持開放發展,實行互利共贏的戰略,實行高水平的貿易和投資自由化、便利化政策,同時堅持‘走出去’和‘引進來’并舉的方針,大幅度放寬市場準入”,張業遂表示,此外,新法律還將堅持為外商營造透明、穩定、可預期的投資環境,保障外商合法投資的權益,并堅持外商享有國民待遇條件,創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去年7月召開的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第十六次會議明確,要加快統一內外資法律法規,制定新的外資基礎性法律。此后,將外資三法進行整合,制定一部統一的外國投資法,也被各界預計為中國深化改革和擴大開放的風向標。去年11月,商務部新聞發言人高峰透露,商務部已經將充分吸收社會各界相關建議的《外國投資法》的送審稿上報,希望借由新的外資基礎性法律,改革我國外資管理體制,全面實行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切實保護外商投資的合法權益、促進公平競爭,營造更加穩定、透明、法制化的營商環境。
北京商報記者 蔣夢惟 張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