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南海豐澤園工作過的人多年后講起江青,幾乎無不在怒罵后又搖頭嘆息,這個女人當年四處橫行禍國殃民,把身邊的工作人員也幾乎盡數得罪,可是大家那時又對她無可奈何!
粉碎“四人幫”之后,揭露江青罪行的文件、書籍、文章已經是汗牛充棟,不過從更深的層次分析,江青這個禍國殃民的歷史罪人所以能夠出現在中國共產黨最高層的政治生活中,并造成那樣大的危害,既是中國長期封建社會余毒影響的結果,也是她本人在舊社會黑暗腐朽的生活經歷和后來特權地位相結合所造成心態異化扭曲。
唯物主義的一個基本原理,便是存在決定意識。人們所處的社會環境,決定自身思想的形成。出生于山東諸城的江青自然也非生來就壞,不過她少年時代的家庭環境便充滿了舊封建家族的惡劣氣息,年輕時又進入當時便是藏污納垢的十里洋場,打下了很糟糕的人生最初烙印。
江青(1914~1991),原名李云鶴,出生于一個封建地主家庭,由于其母是小老婆而在青少年時期受到周圍歧視,滋生了叛逆和虛榮的雙重性格。
成年以后,李云鶴同一個名為章泯的男青年出走,后受到過進步思想影響,于1932年在青島又同當時的地下黨領導人俞啟威(即解放后的天津市委書記、中央委員黃敬)結婚,并加入了中國共產黨。
應該承認,10幾歲時的江青(當時還名李云鶴)曾對黑暗的社會不滿,這從她在山東青島結識和跟隨俞啟威參加過革命活動,并在30年代前期一度加入過共產黨組織也可以得到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