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 您好 我叫古榮科是山西運城鹽 湖區北相鎮東古村人,現在向您反映的問題是: 993年李存和父子威逼毆打我女兒致殘(精神殘疾),北相法庭趙國強故意違法辦案 2013年4月2號,鹽湖區法院的袁菲娜,武栓林將我們三人(我,我老伴,我女兒)關進地下室進行體罰挨餓逼供。 1993年我女兒與李運紅結婚后,不斷遭受李家父子的虐待(因嫌陪嫁少)。他們將我女兒虐待致殘后用平車將不省人事的我女兒送回娘家。在離婚手續未辦理的情況下,李運紅又大張旗鼓的結了婚。試問:李運紅的離婚證從何而來?結婚證又從何而來?還是因為李運紅的父親李存合是當時的村長“能量'較大?!我女兒在住院期間生命垂危,這一切由誰來承擔??!! 1993年我們帶著訴狀多次上訪,找相關領導。到2004年經上級領導批示,我的案情與當地政府達成六個條件的協議,并通過三級政府會議決定,責令鹽湖區政府執行解決 。鹽湖區政府又推到我們鄉鎮?墒侵敝连F在還有兩條不給解決:一是沒有得到我女兒的賠償費(二級殘疾),二是沒有給我女兒辦理合法的離婚手續。 2013年4月2號 ,我們帶著領導制定的信訪責任表去法院找給我們辦案的責任人時,被法院的武栓林騙到他的辦公室,隨后他又糾集了二十多名身份不明的青年,把我們拖到地下室,搶走我們所帶的材料和證據,從早上八點到晚上八點不準吃喝,面墻而站惡言辱罵,變相體罰,硬逼我們承認他們所寫的材料。 尊敬的領導,我們懇切要求解決上述提到的事。2013年4月2號,鹽湖法院對我們三人進行刑訊逼供,這在我們社會主義國家里,人民法院能對人民干出如此殘忍的事情,令我無論無何也想不通,就連您們聽到此行為,也會萬萬意料不到的,但鐵的事實就是這樣。他們采取這種惡劣手段,使我們三人在精神上受到莫大傷害 ,這又該如何賠償?現在我們束手無策,在這走投無路之下,跪請領導插手徹底解決我二十多年的冤案。跪請領導為民做主! 古榮科夫婦及女兒泣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