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3月20日09:31 楚天都市報訊 據新華社電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了《關于依法處理涉法涉訴信訪問題的意見》,要求各地區各部門切實加強協調配合,健全涉法涉訴信訪工作機制。 實行訴訟與信訪分離制度 《意見》提出,實行訴訟與信訪分離制度。把涉及民商事、行政、刑事等訴訟權利救濟的信訪事項從普通信訪體制中分離出來,由政法機關依法處理。各級信訪部門對到本部門上訪的涉訴信訪群眾,應當引導其到政法機關反映問題;對按規定受理的涉及公安機關、司法行政機關的涉法涉訴信訪事項,收到的群眾涉法涉訴信件,應當轉同級政法機關依法處理。 《意見》要求,建立涉法涉訴信訪事項導入司法程序機制。對于正在法律程序中的,繼續依法按程序辦理;對于已經結案,但符合復議、復核、再審條件的,依法轉入相應法律程序辦理;對于已經結案,不符合復議、復核、再審條件的,做好不予受理的解釋說明工作。 《意見》指出,嚴格落實依法按程序辦理制度。對經復議、審理、復核,確屬錯案、瑕疵案的,依法糾正錯誤、補正瑕疵;對經復議、審理、復核,未發現錯誤的,依法維持原裁決,并按照規定及時告知當事人。 建立涉法涉訴信訪依法終結制度 《意見》強調,建立涉法涉訴信訪依法終結制度。對涉法涉訴信訪事項,已經窮盡法律程序的,依法作出的判決、裁定為終結決定。對在申訴時限內反復纏訪纏訴,經過案件審查、評查等方式,并經中央或省級政法機關審核,認定其反映問題已經得到公正處理的,除有法律規定的情形外,依法不再啟動復查程序。 《意見》要求,健全國家司法救助制度。對于因執法問題給當事人造成傷害或損失的,依法予以糾錯、補償。對于因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權,無法經過訴訟獲得有效賠償,造成當事人生活困難,符合救助規定的,及時給予司法救助。 《意見》強調,暢通信訪渠道。堅決杜絕一切“攔卡堵截”正常上訪人員的錯誤做法;堅決杜絕違法限制或變相限制上訪人員人身自由的行為。健全來信、來訪、網上信訪、電話信訪一體化接訪網絡。 (責任編輯:劉盛錢) 原標題:實行訴訟與信訪分離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