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大替我們監督,鎮黨委政府對反映問題處理的結果俺信服”一位村民握著帶隊到該村處理信訪案件的鎮人大副主席張吉良的手激動地說。事情的由來,還得從前段時間該村部分村民對本村財務管理不公開、村干部作風不民主等問題集體到鎮政府進行上訪這件事說起。為化解干群矛盾,消除不穩定因素,該鎮迅速成立了由人大代表參與的信訪專案組,由人大全程監督整個案件的查處過程,最后這事得到圓滿解決,并得到本村村民的普遍認可和贊同。 近年來,張汪鎮人大始終重視群眾來信來訪,牢記“群眾利益無小事”,將群眾來信來訪作為體察民情的“寒暑表”、作為檢驗政策的“調節器”、作為發揚民主的“窗口”,是密切黨群、干群關系的“潤滑劑”,做好群眾來信來訪對構建和諧社會,促進我鎮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至關重要。 在面對群眾來信來訪,我鎮人大是這樣做的:一是熱情接待、真誠傾聽:面對群眾來信來訪我鎮人大總是一張笑臉相迎,一把椅子請坐,一杯熱茶相送,一腔熱情傾聽,鎮人大本著熱心、耐心、細心和責任心去接待、傾聽來信來訪群眾。二是采取措施、協調調研:接到群眾來信來訪,鎮人大迅速采取措施,協調相關部門、人員深入來訪群眾的辦事處、村調查研究,查找信訪苗頭,分析原因,研究解決辦法。三是明確責任、督促辦理:收集到相關信息,找到信訪原因及案件所涉及的相關部門后,上報鎮黨委、政府,實行包案責任制,明確幫包領導、幫包人員和監控責任單位,做到案案有人管,件件有人控,確保每案由包案領導和主管負責人牽頭開展工作,鎮人大時刻督促相關人員、單位為群眾解決實際問題、辦實事,真正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四是及時回訪、服務群眾:及時深入村訪到戶調查研究,隨時掌握群眾思想動態,密切與人民群眾的聯系,傾聽群眾呼聲,關心群眾疾苦,集中群眾智慧,反映群眾訴求,真正做到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真正做群眾的代言人。 2008年,我鎮人大共接待群眾來信來訪11件,結案率100%,結服率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