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被駁回的案件再想檢察院提起抗訴有時效嗎 2011-12-4 22:17:39 10 醫療事故法律咨詢 上海法律咨詢-南匯區法律咨詢 找上海律師回答:(2) 悄悄話 聯系方式 刪除 獎勵 管理 我是浦東新區的一位醫療受害者,在97年的一次車禍中受傷后,被送往周浦醫院進行治療,由于醫生的貽誤、錯誤的治療,隱瞞病情等,使我截去了右下肢,成為終身殘疾,當時我就咨詢了幾位有關專家,他們都不同程度的認為醫院有責任,于是我就做了兩級醫療事故鑒定,但都做出了不構成醫療事故的鑒定結論,在2001年3月我向南匯縣法院起訴,由于當時證據不足,我就撤訴了,期間我寫信給周浦醫院要求主張醫院賠償等,2003年7月,由于當時已經出臺了民事訴訟的若干規定,我又重新起訴,以醫療人身損害賠償訴至法院,在法庭上我就要求做司法過錯鑒定,可主審法官以我們沒有權利委托做司法鑒定為由,不準許鑒定,就以醫療事故鑒定結論作為唯一的證據,判被告無賠償責任,我不服,于同月向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同樣我也想法院提交了司法申請書,可由于被告代理人不同意再做鑒定所以法院也以醫療事故鑒定結論作為唯一的依據判被告無賠償責任。然后我曾多次向法院申訴、向市人大、市政府上訪,可不是拒絕就是推諉,我無奈只能在網上找資料,在近期我聽朋友說有些地方可以單方委托司法鑒定,然后我就在山東金劍司法鑒定中心做了過錯責任和因果關系鑒定,結果是構成過錯,其過錯與我的截肢后果存在因果關系,我拿了新證據就去高級人民法院申訴,可以我已經申訴過為由,把我推給上海市檢察院,上海市檢察院又讓我去管轄的浦東新區檢察院申訴,可浦東新區檢察院以時效已過為由不受理,就這樣我不知道該怎么辦,請哪位律師先生幫幫我,我會重謝,謝謝! 2011-12-4 22:43:20補充: 那 檢察院為什么說民事糾紛案件有時效,是在忽悠我嗎 你能幫幫我嗎?我會謝你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