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眾來信 大川溝煤礦被倒賣造成國有資產嚴重流失 我們是陜西榆林市榆陽區紅石橋鄉大川溝煤礦的股東,現將榆林大川煤礦所有權違法拍賣事件向貴網予以反映。 大川溝煤礦始建于1994年2月,由榆陽區紅石橋鄉油房灣村民思文國等群眾股(稱甲方)和橫山電廠(屬榆林市地方國有,由榆林市政府撥款投資建設)共同投資建設,甲方投資占股40%,乙方投資占股60%,資金投入,盈利分紅,及虧損責任,均按上述比例承擔。 該礦井于1995年5月投產。建礦初期,橫山電廠廠長孫文玉任大川溝煤礦董事長,思文國任副董事長。1996年,董事長孫文玉借思文國副董事長外出之機,隨意將大川溝煤礦承包權交給股東張玉清,期限三年,承包費200萬元。思文國得知后,駁回孫文玉未公開競爭承包的事實,又隨即召集股東黃培軍,張玉清,進行了一場公開、公平的承包,最終該煤礦以220萬元將大川溝煤礦承包權交給了股東黃培軍,期限仍為三年,交款分三次,每年年初交73萬元承包費。 1999年黃培軍承包期滿后,大川溝煤礦向股東內部招標進行承包,在七個承包人的競標下,宋懷功以190萬元中標,并一次性交清承包費190萬元,押金60萬元,承包期限至2001年。 就是在這樣一個輪換承包機制運作的經營模式下,大川溝煤礦股東共享其利。 2002年至2008年,隨著煤炭市場不斷升溫,大川溝煤礦在2006、2007、2008年三年的時間每年煤炭平均售價為450元,平均年產量15萬噸,每噸凈利潤達到150元,照此計算,三年的總利潤已達到2250萬元,是總股本225萬元的10倍,股東們為此也嘗到了甜頭。 然而,橫山電廠隨著企業改制,企業領導人員更換,大川溝煤礦的命運也在發生著不同的變化。 2008年9月,新調來的現任橫山電廠廠長兼大川溝煤礦董事長王培華(其本人原未在煤礦持股)一沒開董事會、二沒開股東會,在未對煤礦進行評估、招標、竟標的情況下,代理電廠60%的國有企業股東權,將大川溝煤礦以賣價3000萬元進行指定拍賣給了橫山電廠多經公司總經理郝建軍(其也是橫山電廠股東),并在轉讓協議上簽訂了不該付的礦建費390萬元提前付給郝建軍。就在此時,還有人愿意以7000萬元收購大川溝煤礦,但卻攀不可及。 從現在拍賣情況分析,如果按7000萬元收購價計算,橫山電廠所持60%股份可占4200萬元份額。而按現賣價3000萬元計算,橫山電廠無疑已損失2400萬元,思文國等部分群眾股損失了1600萬元。不但如此,王培華和郝建軍在拍賣煤礦后,不但壓住大川溝煤礦拍賣前的結余款不向股東做分配,而且還要求其他人參股,股本卻由3000萬的基礎上增至6000萬元。 對此問題,我們群眾股東以“煤礦拍賣不公開,違背企業章程”為由向橫山電廠的主管上級榆林市國資委進行了反映。但國資委高登峰主任答復說,“煤礦是承包出去了,誰說拍賣了!碑斘覀儗f議給高主任看后,高登峰一句“胡求鬧”的定義下給了電廠廠長王培華。并給我們幾位股東回答在十天內將煤礦的結余款分配到位。 但事實并未如此。直至現在,煤礦有結余款兩千多萬元與郝建軍自2008年10月27日至今銷售收入兩千多萬共計余額五千多萬元帳面余額仍未向股東分配。我們不解的是,榆林國資委為何不對王培華拍賣大川溝煤礦進行調查處理。 在違規拍賣的事實下,我們要求榆林國資委維護國家和個人利益,收回大川溝煤礦礦權,繼續保持原股東利益,使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并查清大川溝煤礦非法拍賣真相,維護股東合法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