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長要不要給群眾回信? 報載,某市市長給自己定了一條規矩:工作再忙,時間再緊,對群眾來信每信必閱,每信必簽,每信必果。今年一至八月份,他接到六百九十五封群眾來信,對每封信都簽有意見,并要求有關部門反饋處理結果。 讀罷此則消息,筆者實為市長的公仆作風所感動。但轉念一想,作為一市之長,為什么平均每月能收到近九十封之多的群眾來信?難道群眾或有難、或有苦、或有冤非要寫信給市長才能得到解決嗎?經了解,原來,并非是群眾樂于“打擾”市長,大多是被有關部門逼出來的:如該市某縣投資發展公司曾因一公安民警涉嫌貸款詐騙問題,多次向有關部門控告,均無回音。這雖是報道中僅舉的一例,但群眾來信緣何大量涌上市長的辦公桌已不析自明了。其實,近年來,百姓遭冤遇難不訴到縣長、市長甚至省長那里便得不到解決之例又何止見于一地,而我們的一些權力機關工作人員卻總是心安理得地坐在辦公室里等著市長批示。這種狀況難道還不發人深省嗎? 當前,一些職能部門的個別工作人員確實丟掉了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門難進,臉難看,話難聽,事難辦”的四難現象仍有存在,造成許多本該在基層解決的事遲遲解決不了,群眾在無奈之中只好找市長,不知市長在百忙中閱簽一封封群眾來信的時候,是否從群眾的期待或信任中悟出點什么?竊以為,倘若把更多的精力用在強化對有關部門的公仆意識教育上,用在對有關部門是否盡職盡責主動為民排憂解難的督查上,對那些視群眾疾苦與憂難于不顧,辦事推、拖者動點“真格的”,那么,飛往市長辦公桌上的一封封來信,將不再是訴苦或伸冤,肯定會變成對黨和政府的褒獎與贊譽,這才是廣大群眾所期盼的。 《法制日報》文/杜昌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