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張志超案改判無罪,原判“事實不清、證據不足” |
內容:新京報訊(記者王巍)2006年,山東高中生張志超被認定奸殺女生而被判處無期徒刑,該案經申訴后,于今日(1月13日)上午被山東省高院改判宣告無罪,山東高院認為,原審判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予以撤銷。 |
主題:13年前奸殺女生案將再審 |
內容:法制晚報·看法新聞(記者朱健勇)日前,13年前山東中學生張志超涉奸殺同學一案獲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再審。
2月2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山東張志超一案的再審決定書。其內容顯示,最高法院經審查認為,原審判決認定原審被告人張志超強奸致人死亡、原審被告人王廣超包庇的事實不清,主要證據之間存在矛盾。最高法院依據刑事訴訟法的有關條款,決定指令山東高院另行組成合議庭對案件進行再審。
張志超的母親馬玉萍告訴法制晚報·看法新聞記者,兒子當年上學期間多次被評為三好學生。出事之前,剛上高一,還得了優秀班長。對于案件再審,馬玉萍說自己相信法律。 |
主題:張志超奸殺案的真兇究竟是誰?者很可能是隱藏在中學內的惡魔(抄自薩沙文) |
內容:張志超奸殺案的真兇究竟是誰?者很可能是隱藏在中學內的惡魔
薩沙對于張志超案件的一點理論分析。我寫過100多個國內外大案,說說自己的一些看法。
這個案件大概是這樣:
2005年2月11日,山東省臨沭縣(屬于臨沂市,在蘇魯兩省交界處,治安情況復雜)第二中學新校校區宿管科清掃工李貞梅(50多歲的男性)打掃教學樓三樓的一間洗刷間時,發現一具女尸并報案,經公安確認,該女尸是該校高一學生高婷(化名)。臨沭公安經偵查后,認為強奸的是該校高一學生張志超。2月13日凌晨,張志超在家中被警方帶走。當天,他被刑事拘留。26日,被逮捕。張志超不滿16歲。
2006年1月16日,山東省臨沂市檢察院對張志超和同案包庇犯王廣超提起。2月20日,山東省臨沂市中級法院不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庭審時,張志超和王廣超對人的指控均未作辯解。3月3日,臨沂中院一審以強奸罪判處張志超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包庇罪判處王廣超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一審判決后,張志超、王廣超均未上訴。 |
主題:此事件看后,總感到莫名的難受. |
內容:我不知國家的法律制訂者如何制訂法律的,都是一些閉門造車的專家們,他們根本不懂世事,你讓他們制訂出的法律有什么作用。 |